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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师范学院关于开展第三届“互联网+”

时间:2017年04月27日 作者:

 

 

 

 

 

 

 

 

 

 

 

宁师院[2017]35号

 

 

宁德师范学院关于开展第三届“互联网+”

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各系、各部门: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举办第三届福建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闽教学〔2017〕15号)文件精神,我校定于2017年4月至8月开展第三届 “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搏击“互联网+”新时代,壮大创新创业生力军。

二、目的任务

1.旨在激发大学生创造力,培养造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生力军;推动赛事成果转化和产学研用紧密结合,促进形成“互联网+”新业态,服务经济提质增效升级;以创新引领创业、创业带动就业,推动高校毕业生更高质量创业就业。

2.重在把大赛作为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重要抓手,实施我校主动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积极开展教学改革探索,把创新创业教育融入人才培养,切实提高大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

三、组织机构

1.竞赛组委会

主任:魏远竹

副主任:徐晓丹、谢向东

 员:丘怡、陈济川、张秋良、刘伟

竞赛组委会下设办公室,挂设学工处,负责日常组织协调、平台建设、项目培训评审等工作,丘怡兼任办公室主任。

办公室成员由钟春果、赖建强、蔡新生、唐圣姣组成。

2.竞赛设立评审委员会,由竞赛组委会邀请校内外专家组成,负责参赛项目的评审工作,指导大学生创新创业。

3.各系成立大赛领导小组,负责宣传发动、组织实施、项目初审和推荐。

四、竞赛项目及分组

1.竞赛项目

1)“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2)“互联网+”制造业,包括智能硬件、先进制造、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3)“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数字娱乐、企业服务等;

4)互联网+”文化创意服务,包括广播影视、设计服务、文化艺术、旅游休闲、艺术品交易、广告会展、动漫娱乐、体育竞技等;

5)“互联网+”商务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财经法务、房产家居、高效物流等

6)“互联网+”公共服务,包括教育文化、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等;

7)“互联网+”公益创业,以社会价值为导向的非盈利性创业。

2.竞赛分组与参赛对象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已获投资情况和项目特点,大赛分为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和就业型创业组。

1)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2017年5月31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下同)。

2)初创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4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2年之后毕业)。

3)成长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3年以上(2014年3月1日前注册);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含2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

4)就业型创业组。参赛项目有效提升大学生就业数量与就业质量。若参赛项目在2017年5月31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若参赛项目在2017年5月31日前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2年之后毕业)。

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可借用他人项目参赛。

五、赛制

   在校级初赛的基础上推荐参加省级决赛,校级初赛由学工处牵头,各职能部门、各系分工负责。

六、赛事安排

1.参赛报名(4-6月)

各参赛项目团队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org.cn)、大赛APP(大创空间)或大赛微信公众号(大学生创业服务网)任一方式进行报名。报名截止6月20日。

2.校级初赛(6-7月)

1)第一轮系级遴选

6月20日前完成报名和系级指导、评审、遴选工作,于6月20日遴选参加校级初赛的候选项目。系级遴选的比赛环节、评审方式等由各系自行决定。

2)校级评审

7月5日前完成校级评审,视情况进行校级现场决赛,并推荐省赛评审项目。

3.项目培训及辅导(7-8月初)

4.推荐参加省级决赛(8月)

1)8月上旬推荐入围全省决赛项目;

2)8月22日、23日,省级现场决赛。

七、工作要求

大赛是推动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重要抓手,是学校进行创新创业教育实践的一种形式,更是贯彻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和中央31号文件精神的重要举措。各系、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全校上下要形成合力,整合资源,加强指导;要点面结合、做到“广报名,深挖掘、出精品”;要在去年的成绩基础上,力争今年总体申报数量、入闱省赛项目及奖项等方面再有新突破。本次竞赛情况将列入各系年度绩效综合考评的指标。

1.各系要积极组织团队参赛,各组报名项目数量要达到本系学生数的7%(扣除2017届毕业生),重点培育2-5项精品项目;要组织毕业5年内创业的校友报名参加初创组及成长组比赛,名额不少于1个,跨系的以团队的第一负责人统计为主。(完成时间:6月20日前)

2.各系要成立由系主任担任组长、分管学生工作的书记担任副组长的竞赛领导小组,要鼓励专业教师积极参与,制定大赛实施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工作分工和完成期限,为竞赛提供必要的条件和工作支持。

3.教务处、学工处、团委、科研处等相关部门要发挥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挑战杯”系列竞赛、教师科研成果转化及创业实践项目等资源优势,指导及帮助各系做好项目申报。

八、奖励机制

1.项目数量达到本系学生数7%的,学校奖给系大赛工作领导小组0.2万元,用以人员奖励;

2.按推荐进入省赛评审名额的比例设置校赛奖项及优秀组织奖若干名,颁发资金及证书。

3.入闱省决赛未获得奖项的项目,学校奖励团队师生0.3万              

元;获得省赛及国赛奖项的项目,学校按省赛及国赛奖金标准1:1配套奖励团队师生。

   九、经费保障

   1.学校拨付给各系0.1万元大赛启动经费,列入系就业工作经费,用于市场调研、资料打印、选拔推荐等工作;

    2.大赛经费从创新创业学院经费支出,不足部分从学校教学经费支出。

    .其他事项

校级竞赛工作QQ群为:214154641(宁师院2017年互联网+工作),请各系、各相关部门指定一名工作人员于4月25日前加入该群,便于赛事工作沟通及交流。

 

 

                                                 宁德师范学院

                                                2017年4月12日

 

 

 

 

 

 

 

 

 

 

 

 

 

 

 

 

 

 

 

 

 

 

 

 

 

宁德师范学院党政办公室                    2017年4月1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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