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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宁德师范学院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导师工作量计算办法(试行)》的通知

时间:2021年10月20日 作者:

 

 

 

 


 

       宁德师范学院文件

 


 
 

 

 

 

 

 

 


宁师院〔201874

 




 

 

 

 

 


关于印发《宁德师范学院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导师工作量计算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现将《宁德师范学院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导师工作量计算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宁德师范学院

                               2018822

 

 

宁德师范学院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导师

工作量计算办法(试行)

 

为进一步做好我校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下称“联培生”)工作,充分调动联培生指导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合理利用学校资源,确保联培生培养质量和培养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我校目前研究生教育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导师工作量的范围

(一)联培生指导教师为经合作院校聘任的我校在编教师及全职聘用的教师,或经合作院校聘任的指导教师牵头组成的教师指导团队(指导团队教师组成后,由二级学院向科研处报送具体名单备案,每个教师团队人员总数一般不超过3),负责我校相应专业联培生的培养工作。

(二)联培生导师工作量分为授课教师教学工作量和指导教师指导工作量。

二、授课教师教学工作量计算方法

(一)授课教师教学工作量包含该课程教学的各个环节:理论课包括备课、授课、批改作业、辅导答疑、考试命题、阅卷、成绩评定等;实验课包括准备实验、讲解、指导实验、批改实验报告、实验考核和成绩评定等。

(二)授课课程必须是联培生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未经批准擅自调整培养计划所开设的课程及进行的教学活动,不计算入工作量。

三、指导教师指导工作量计算方法

(一)指导教师(指导教师团队)指导工作量包含常规工作量和毕业论文指导工作量。其中,常规工作量包括:协助制定培养计划、指导学习、辅导答疑、指导科学研究、指导论文、联培生思想工作等;毕业论文指导工作量包括:论文开题、审题、审阅批改论文、论文答辩等。

(二)联培生指导教师(指导教师团队)常规工作量按15学时//年进行计算。联培生指导教师毕业论文指导工作量按30学时/生进行计算。

(三)指导教师(指导教师团队)所指导的联培生提前或延期毕业的,指导教师指导工作量按联培生基本修业年限计算。

(四)联培生休学期间的指导教师(指导教师团队)指导工作量暂不计算,复学后继续指导该学生,指导工作量继续计算。

(五)联培生由于个人原因被开除学籍或退学的,指导教师(指导教师团队)指导工作量按实际指导学期计算。

(六)指导教师工作量一导教师(指导教师团队)100%

计算,二导教师(指导教师团队) 50%计算。

四、课程教学工作量考核

课程教学工作量=课程计划学时 × 课程类别系数 × 职称系数。其中,学位课课程类别系数为1.2,选修课为1.0;职称系数:教授为5,副教授及以下职称为3

指导工作量考核=指导学时 × 课程类别系数 × 职称系数。其中,毕业论文指导工作量类别系数为1.2,常规工作量类别为1.0;职称系数:教授为5,副教授及以下职称为3

五、课时标准及发放办法

(一)课时标准

教授120/学时,副教授及以下职称100/学时。

(二)工作绩效发放办法

授课教师、指导教师(指导教师团队)于学期初向科研处报备本学期教学工作的课程情况(课程名称、授课计划、教学进度表等)。

学期末上报该学期教学工作量及指导工作量。

科研处统一审核授课教师教学工作量、指导教师指导工作量,核算相应工作绩效。凡不符合联培生课程管理有关规定的工作绩效不予发放。

六、授课教师教学工作量和指导工作量计入我校教师研究生教学工作量,不计入我校教师本科教学工作量考核。

七、本办法由科研处负责解释。

宁德师范学院党政办公室               201882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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