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德师范学院本科学生转专业实施办法(修订)》(宁师院教〔2025〕22 号)文件精神,结合语言文化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版),制定学院2025级本科生转专业工作方案。
第一条 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赵峰
成员:吴立志 李成皓 黄荣生 何海菊 游灼梅 陈赞琴
吴梅芳 林鹤之
办公室:陈经纬
我院学生转专业工作由学院学生转专业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各专业负责考核、排名,报送拟接收转入名单到转专业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若遇职务变动,由相应的继任人员自然替任,不再另行发文。
第二条 转专业对象
具有我校2025级学籍的在校普通本科生。
第三条 接收条件
一、符合《宁德师范学院本科学生转专业实施办法(修订)》(宁师院教〔2025〕22 号)规定的转专业的基本要求;
二、汉语言文学专业
接收条件:
(一)高考语文成绩达到110分;
(二)第一学期专业排名(以平均学分绩点排名)在35%(含)以内;
(三)在校期间未受任何处分(含通报类)。
三、英语专业
接收条件:
(一)高考外语选考英语,成绩达到110分;
(二)第一学期大学英语成绩达到80分;
(三)第一学期专业排名(以平均学分绩点排名)百分值35%(含)以内;
(四)在校期间未受任何处分(含通报类)。
四、网络与新媒体专业
接收条件:
(一)所有课程无不及格记录;
(二)第一学期专业排名(以平均学分绩点排名)百分值60%(含)以内;
(三)在校期间未受任何处分(含通报类)。
五、如学生确有申请转入专业的特长,可根据《宁德师范学院本科学生转专业实施办法(修订)》(宁师院教〔2025〕22 号)文件精神,提交《宁德师范学院转专业申请表》,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由我院学术委员会对学生提交的特长相关材料是否属实以及是否确属于拟转入专业领域进行鉴定。如符合特长转专业条件,经面试考核通过,且符合各专业相应接收条件的,可转入我院相应专业。
第四条 各专业转入计划数
专 业 |
专业招生人数 |
拟转入容量 |
比例 |
名额 |
汉语言文学(师范) |
170 |
15% |
26 |
英语(师范) |
110 |
5.5% |
6 |
网络与新媒体 |
81 |
15% |
12 |
第五条 考核内容及办法
专业 |
考核内容及办法 |
咨询方式 |
汉语言文学(师范) |
汉语言文学(师范)专业不进行单独转入考核,按高考语文成绩及专业排名(以平均学分绩点排名)百分值计算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总成绩=(高考语文成绩÷1.5)×30%+(100-专业排名百分值%×100)×70%。(注:高考语文成绩以100分满分为换算值,如所在地区高考语文满分为100,则此项直接×30%,不做100分换算,以此类推。) 最终按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如出现总分并列,按第一学期专业排名(以平均学分绩点排名)百分值从低到高录取。各专业排名位列计划数的最后一名且出现成绩相同的情况,应通过精确到小数点后的数字进行区分,如仍无法区分,应通过加试进行区分。 需加试确认时,评委从学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和专业教师中选择。 |
何海菊老师 QQ/QQ邮箱号:562565409 |
英语 (师范) |
成立由5-7名教师组成的评委组,面试评委从学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和专业教师中选择。面试成绩取考核小组的评定成绩的平均值计入总考核成绩。最终按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如出现总分并列,按第一学期专业排名(以平均学分绩点排名)百分值从低到高录取。如总分并列学生第一学期专业排名(以平均学分绩点排名)百分值出现相同的情况,通过加试进行区分。 1.考核采取面试形式,主要采用英语进行,主要考核学生的语音语调、即兴交谈和问答问题能力、语法与词汇、专业潜质等。 面试内容: (1)英语短文朗读(约100-130词);基于短文内容的即兴问答。(占面试成绩50%) (2)自我介绍及基于自我介绍的即兴问答。(占面试成绩50%) 2.考核总成绩包含面试成绩、高考英语成绩和第一学期专业成绩(以平均学分绩点排名)三部分。考核总成绩=(高考英语成绩÷1.5)×20%+(100-专业排名百分值%×100)×30%+专业面试成绩×50%。(注:高考成绩以100分满分为换算值,如所在地区高考英语满分为100,则此项直接×20%,不做100分换算,以此类推。) |
游灼梅老师 QQ/QQ邮箱号:68654989 |
网络与新媒体 |
网络与新媒体专业不进行单独转入考核,按专业排名(以平均学分绩点排名)百分值从低到高录取。 如符合转专业的学生,排名位列计划数的最后一名且出现成绩相同的情况,应通过精确到小数点后的数字或加试进行区分。 需加试确认时,评委从学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和专业教师中选择。 |
陈赞琴老师 手机号:15160186502 |
第六条 时间安排
一、2025.11.20前,学院制定转专业方案并报送教务处
二、2025.11.25-2025.11.28,发布通知,接受学生咨询。
三、2026.1.16前,学生申请、学院审核,符合转专业条件的学生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在教务管理系统提交报名申请,填写《宁德师范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表》(报名专业须与网报一致),并根据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四、2026.3.13前,各专业按照公布的考核规则,对申请转专业(含第一志愿和第二志愿)的学生进行考核,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2026.3.20前,确定名单。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后,于 3 月 30 日前将拟转专业学生名单报送教务处汇总。
六、2026.3.23- 2026.3.27,学生跟班试听。试听期为一周,并在原学院办理请假手续。试听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可以放弃转专业,放弃后将不得恢复或再次申请转专业。
七、2026.4.1 前后,转专业名单经分管校领导审批后发文公布。教务处统一办理学生的学籍变更手续。
第七条 公示与审核
经学院工作领导小组复核后,将拟录取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3个工作日。公示期结束后,将拟录取名单提交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后报教务处审核。
公示期内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可实名向学院提出异议或申诉。学院按相关规定进行再审核,并将审核结果以适当方式反馈给提出异议者或申诉者。
放弃转专业申请的学生,学生应书面提出放弃转专业申请,同时转入专业不再递补招录学生。
第八条 其他
其他未尽事宜,均按《宁德师范学院本科学生转专业实施办法(修订)》(宁师院教〔2025〕22 号)文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