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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言文化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版)

作者:   时间:2025-12-02   点击数:

 

根据《宁德师范学院本科学生转专业实施办法(修订)》(宁师院教〔2025〕22 号)文件精神,保障语言文化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工作顺利进行,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我院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实施细则,具体如下:

第一条 基本原则

转专业工作遵照“公正、公平、公开”原则进行, 坚持学生自愿申请、学生和专业双向选择、根据学生考核情况选拔录取的原则,按照规定程序进行,自觉接受师生监督。

第一条 组织领导

语言文化学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赵峰

成员:吴立志 李成皓 黄荣生 何海菊 游灼梅 陈赞琴

吴梅芳 林鹤之

办公室:陈经纬

我院学生转专业工作由学院学生转专业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各专业负责考核、排名,报送拟接收转入名单到转专业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若遇职务变动,由相应的继任人员自然替任,不再另行发文。

第二条 计划接收比例

跨专业转入人数不超过当年该专业年级实际招生学生数的15%,具体以每年公布的转入计划数为准

特长学生、退役复学、复学无后续专业等特殊情况学生不受转入比例限制

第三条 接收条件

一、符合《宁德师范学院本科学生转专业实施办法(修订)》(宁师院教〔2025〕22 号)规定的转专业的基本要求;

二、汉语言文学专业

接收条件:

(一)高考语文成绩达到110分;

(二)第一学期专业排名(以平均学分绩点排名)在35%(含)以内;

(三)在校期间未受任何处分(含通报类)。

三、英语专业

接收条件:

(一)高考外语选考英语,成绩达到110分;

(二)第一学期大学英语成绩达到80分;

(三)第一学期专业排名(以平均学分绩点排名)百分值35%(含)以内;

(四)在校期间未受任何处分(含通报类)。

四、网络与新媒体专业

接收条件:

(一)所有课程无不及格记录;

(二)第一学期专业排名(以平均学分绩点排名)百分值60%(含)以内;

(三)在校期间未受任何处分(含通报类)。

第二条 材料要求

申请时请附专业成绩证明、专业排名(以平均学分绩点排名)百分值证明、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成绩单或相关证明(申请转入英语、商务英语专业、汉语言文学专业)、在校期间无处分证明(以上材料需所在学院盖章)。 

第四条 考核办法及流程

需面试考核时,各专业成立一个由5-7名教师组成的评委组,面试评委从学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和专业教师中选择。面试成绩取考核小组的评定成绩的平均值计入总考核成绩。

各专业最终按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如出现总分并列,按第一学期专业排名(以平均学分绩点排名)百分值从低到高录取。各专业排名位列计划数的最后一名且出现成绩相同的情况,应通过精确到小数点后的数字进行区分,如仍无法区分,应通过加试进行区分。需加试确认时,评委从学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和专业教师中选择。

一、汉语言文学

汉语言文学(师范)专业不进行单独转入考核,按高考语文成绩及专业排名(以平均学分绩点排名)百分值计算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总成绩=(高考语文成绩÷1.5)×30%+(100-专业排名百分值%×100)×70%。(注:高考语文成绩以100分满分为换算值,如所在地区高考语文满分为100,则此项直接×30%,不做100分换算,以此类推。)

二、英语专业

1.考核采取面试形式,主要采用英语进行,主要考核学生的语音语调、即兴交谈和问答问题能力、语法与词汇、专业潜质等。

面试内容:

1)英语短文朗读(约100-130词);基于短文内容的即兴问答。(占面试成绩50%)

2)自我介绍及基于自我介绍的即兴问答。(占面试成绩50%)

2.考核总成绩包含面试成绩、高考英语成绩和第一学期专业成绩三部分。考核总成绩=(高考英语成绩÷1.5)×20%+(100-专业排名百分值%×100)×30%+专业面试成绩×50%。(注:高考成绩以100分满分为换算值,如所在地区高考英语满分为100,则此项直接×20%,不做100分换算,以此类推。)

三、网络与新媒体专业

网络与新媒体专业不进行单独转入考核,按专业排名(以平均学分绩点排名)百分值从低到高录取。

如出现成绩并列且超出计划数的情况,应通过加试进行区分。需加试确认时,评委从学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和专业教师中选择。

四、最终按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如出现总分并列,按第一学期专业排名(以平均学分绩点排名)百分值从低到高录取。各专业排名位列计划数的最后一名且出现成绩相同的情况,应通过精确到小数点后的数字进行区分,如仍无法区分,应通过加试进行区分。需加试确认时,评委从学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和专业教师中选择。特长转专业学生的考核参照各专业考核方式,考核结果确实符合拟转入专业条件的,由各专业报送拟转入名单,学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复核后,由学院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

第五条 录取接收

优先接收第一志愿学生,转入专业在接收第一志愿学生尚有剩余转入容量的,可按考核排名接收因第一志愿专业不符合条件及考核不通过,但符合第二志愿专业转入条件的学生,第二志愿学生条件参照第一志愿。各专业报送拟转入名单,学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复核后,由学院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

第六条 咨询方式

我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届时提供学院及各专业相关工作人员联系方式作为咨询渠道。

 

本细则其他未尽事宜,均按《宁德师范学院本科学生转专业实施办法(修订)》(宁师院教〔2025〕22 号)文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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